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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ESG评级中心助力上市公司提升ESG表现,2022年中央生态环境资金达621亿元

添加时间:2024-12-03

2022年,财政部将大力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共安排中央生态环境资金621亿元,比2021年增加49亿元,同比增加49亿元。年增长8.6%。中央生态环境资金主要由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四部分组成。其中,水污染治理资金237亿元,占全部环保资金的38%,土壤污染治理资金440亿元,占全部环保资金的7%。

为加强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管理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生态环境部、财政部等先后出台了多项管理措施。一些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制定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管理规定或实施细则。总体来看,这些细则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项目管理,但各地区仍存在一定差异,大部分省份尚未出台相关管理文件。

就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而言,中央生态环境资金是如何分配的?哪些项目可以申请中央生态环境基金项目储备?如何申报?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流程是怎样的?如何进行招标?如何进行项目变更?工程验收的内容有哪些?这些问题是中央生态环境基金项目(土壤、地下水)管理单位、牵头组织单位、项目单位、实施单位等众多单位高度关注的问题。我们特别会结合自身的实践经验,分享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的经验。

资金配置竞争,入库项目类型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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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实行竞争性配置,地方政府按照《中央生态环境资金纳入项目储备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申报项目。目前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类型主要包括土壤污染源防治项目、土地调查与风险评估项目、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项目、土壤污染风险协同管控的“无废城市”建设项目等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工程。密切相关的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类型主要包括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等。

中央项目储备申报窗口常年开放,各地成熟项目可通过中央财政生态环境基金项目管理系统随时申请纳入。生态环境部每年4月15日、9月15日前组织入库项目集中审核。

目前,部分省份建立了省级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组织专家对入库项目进行论证,将审核通过的项目纳入省级储备库,并筛选项目从数据库申请到中央生态环境基金项目储备库。对经生态环境部审核批准进入保护区的项目,由省主管部门筛选提出支持项目清单,商定区域绩效目标,报生态部环境部和财政部通过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备案和审核。通过审核的项目将纳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实施库管理。

谁声明的?需要准备哪些申请材料?

中央生态环境基金项目(土壤、地下水)实行项目法人制度,项目单位由当地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单位承担。原则上,项目核准单位和项目实施方案审查单位不得作为项目单位。目前,部分省份进一步规定了项目单位。例如,湖南省规定项目单位应当是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责任人缺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单位作为项目单位,除土壤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相关项目外,生态环境部门不得作为项目单位。原则;江西省规定项目单位原则上为项目申请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项目单位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由相应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书面委托项目所在地乡(镇)或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作为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广西规定项目单位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管理或指定其他部门和单位负责。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原则上不作为土壤污染源防治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两类项目的项目单位。近年来,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逐步从项目单位转变为牵头组织单位,负责本辖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绩效管理和资金监管。各自的工作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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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基金项目封存物资(土壤、地下水)按导则执行。一般包括项目成熟度证明材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等相关材料。不同的项目类别略有差异。项目成熟度证明材料中,非工程类项目需编制实施方案,审批机关为地级以上主管部门;工程项目需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机构严格遵循地方相关规定,通常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成熟度证明材料(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具体内容按照指南要求实施。投资估算部分必须科学合理,有详细的计算依据和理由。如果没有配额标准,可以采用比价、询价的方式。确定入库审核时一般都会由工程造价预算和财务管理方面的专家进行审核。目前,有关部门已编制了《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成本测算相关说明》可供参考。

实施管理流程、制度和招标有哪些要求?

目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特别是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过程,普遍参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类比管理。然而,生态环境领域的项目实施过程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专业性,因此其实施管理过程与传统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相比,有其自身的特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流程一般包括项目规划和项目申报、项目招投标和合同签订、项目实施、项目效果评价和监督、项目验收、项目绩效评价等。各省制定了各自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管理和实施流程,大体包括上述阶段,但各环节的实施细节有所不同。

中央生态环境资助项目(土壤、地下水)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合同管理、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制度,确定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设计、施工、监理、效果评价和资金单位。审计。

对于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招标,目前比较常见的实施模式有3种。一是根据项目批准文件和批文直接进行项目招标;二是在项目单位招标前,组织设计单位根据项目申请实施方案。 (工程类别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技术方案(工程类别为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投资资金概算应提供参考定额标准或询价依据,并报送报设区的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审批。技术方案、初步设计未通过审查的,原则上不允许直接招标;三是根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项目,在招标前编制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和工程预算,经有关技术专家和财务主管部门审核后进行招标程序。

对于按照生态环境部相关规定需要进行效果评价的项目,需要在项目开工的同时确定第三方效果评价单位,加强对项目开工全过程的监管。项目实施。

部分省市对项目实施单位的管理要求不同

一些省市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相关实施单位提出了管理要求。例如,海南规定工程项目设计单位应具备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设计资质;湖南规定同一项目的实施单位必须从事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单位不能是同一单位或所属单位,负责调查和报告编制的单位应具有中国计量认证CMA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资质或工程咨询(环境工程)资质等相关资质,且负责编制实施方案的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资质或工程咨询(环境工程)资质资格及其他相关资格。承担工程建设的单位应当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程施工相关资质。承担风险评估和效果评估的单位应具备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类)资质或工程咨询(环境工程)资质等相关资质;江西规定选择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单位实施。严禁同一项目设计(含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单位与施工单位、施工及效果评价、施工及工程监理、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价由同一单位或有所属单位承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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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更?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总投资、建设地点、承担单位、施工技术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须经省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后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提出调整申请,并附送相关调整文件。已提交。确认后将进行调整。重大调整的项目,按照当地有关规定执行。需要重新办理审批手续的,应当提交相关审批文件。

广西规定,对发生重大调整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及时提出调整申请,由原审核单位组织对调整后的实施方案和相关调整说明进行审核,重新出具审核意见或者批准文件(明确调整内容)报自治区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湖南规定原则上不允许大调整。一旦发生重大变更,需要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组织编制变更方案,报项目审批单位或者实施方案审查单位批准后实施。江西规定,非重大变更由项目单位委托的技术方案编制单位进行调整。工程项目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非工程项目经项目单位和中标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程序报区(市)生态环境局、省生态环境部门审核;重大变更由项目单位提出变更方案并组织变更设计。经设区的市生态环境局审核同意并报项目审批单位审批后,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报省生态环境厅审核。批准后报生态环境部确认调整。执行;因项目设计变更需要增加预算的,由报告单位同级财务部门自行办理。因项目变更、设计变更导致预算减少的,按照余额结转资金相关规定办理。

由谁进行验收以及验收程序是怎样的?

项目单位是工程验收的责任主体,各地验收部门的规定各不相同。海南规定项目单位应向市、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湖南规定,项目单位应编制项目验收材料,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江西规定,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或委托有关部门对设区的市生态环境局和省级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内所有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县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或者委托有关单位对辖区内所有非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开展工程验收。

项目验收程序一般为负责组织验收的部门或单位收到项目验收申请后,组织有关专家和部门代表组成验收组,进行项目核查验收。项目验收专家组由熟悉环保、土壤、土木工程、工程造价预算等专业技术和财务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工程验收实行专家回避制度。

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申请验收前,应当提交涉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现状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审查指南》要求的相关技术成果文件。并按照指南进行审查。工程项目申请验收前,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方案编制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环境监理单位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核实项目建设规模和工程质量。 、出具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工程资金结算审核。

项目验收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档案等。项目完成包括验证项目实施内容、规模、绩效目标、标准、质量、完成时间等是否符合项目实施的要求规划或设计文件、批准文件等,相关技术成果文件是否按要求通过审查,工程项目是否通过竣工验收和资金结算审核。资金使用包括核实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规定,包括资金支出、资金管理、财务决算、财务审计报告等。档案管理包括各类文件是否符合要求。材料是否齐全、准确,是否按规定分类归档。

剩余资金如何管理?

中央生态环境基金项目余额结转的,省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后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提出调整申请,并提交相关调整文件,经生态环境部确认后进行调整。生态与环境。结余和结转资金的回收和使用按照财政部结转和结转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中央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规定,已拨付给部门(企业)的结转结余资金,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在部门(企业)内回收使用。年底后9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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