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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市生态环境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新民发布了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相关信息,以及全市大气、水环境质量状况2023 年:
主持人及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早上好!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预示着新的开始,象征着新的希望。在这个万物欣欣向荣的季节,市政府新闻办和我局召开了今年首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我们不忘初心,积蓄拼搏的力量,重新收拾行李,重新出发。在此,我代表市生态环境局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并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和关注我们的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在正式发布之前,我先简单通报一下2023年全市环境质量状况。
大气环境质量方面:2023年,我市PM2.5平均浓度33微克/立方米,居全省第9位;变化率居全省第一;空气优良天数比例91.2%,居全省第11位;同比提高3.8个百分点,提高幅度居全省第六位。
水环境质量方面:2023年,我市国检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93.8%,创“十四五”以来最好水平,新庙湖断面达到Ⅲ类水质首次。长江九江段等重点水体均达到II类及以上水质。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
下面,我将围绕“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新闻发布会主题发布消息。
近年来,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江西考察期间,认真落实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围绕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效能。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着力提高质量水平,持续打造执法铁军
突出“严格标准、公平文明”,持续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新时代能担当重任的生态环保铁军。
一是坚持党的建设领导。紧紧围绕“党建红引领生态绿”党建品牌,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创新开展看红、送法送企、生态绿植、金色演讲、入职反思等主题党日活动,并在多轮交叉督促帮扶中,成立临时党支部,严格落实相关纪律处分 要求。队伍凝聚力、组织力、战斗力显着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显现。
二是强化能力提升。全市2023年投资130万元,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打印机等执法装备,统一配备更新执法服装,建设完善标准化执法装备库,切实增强执法能力支持能力。同时,以实战培训为平台,选派25名执法骨干参加生态环境部督查帮扶,95人参加全省交叉督查帮扶,运用多种方式如“请进来”、“走出去”、“为自己说话”、“教导帮助和指导”等。打造一支“政治强、能力强、吃苦耐劳、敢于担当”的生态环保铁军。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制定印发《九江市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建设规范化实施方案》和《九江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介入生态环境保护登记报备制度》 《环保执法活动中违法违规介入具体案件查处》扎实开展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整改行动,查处案件449起,发现问题101个已全部整改,问责44人,完善制度53项。有效防控风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
(二)着力优化制度体系,全面提高执法效能
通过创新方法、加大力度、完善制度,重点整治环境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执法效能。
一是不断改进执法方式。加强危险废物、在线监测、臭氧、河道排污口等重点领域执法监管,重视信访核实案件、上级督办案件、日常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常态化执法监督检查;坚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职责 负责配合市监察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市级部门开展“一业一业” “一检”双随机联合行政执法检查;此外,市支队还制定了单部门双随机执法检查方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进行比例抽查。目前,该市已开展“双随机”监管检查70家企业,发现违法问题,立案查处3起。
二是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先后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化工园区专项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自动驾驶诈骗犯罪等专项行动。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 2023年,共办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03件,行政处罚金额2029.05万元。 “两个打击行动”查处涉及危险废物、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案件18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起。查处全国首例环境影响报告书移交、关联执行案件。贯穿执法、全链条打击展航公司环评造假和违法行为,得到了生态环境部主要领导的认可,并在全国生态环境系统推广。
三是切实加强联动协作。与黄湖、北港等五市开展长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构建“一张网”“空气、覆盖长江西段152公里水域的“天水岸”;与市县消防救援部门签署全覆盖应急联动协议,北部省黄冈市、湖区黄石市签署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合作协议,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合作协议——建立省际跨市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深化江西、湖北两省生态环境执法交流联动,共同推动长江流域和甘肃、湖北地区高质量发展。
(三)统筹提升服务水平,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围绕环境执法重点,开展一系列为民、优化企业环境的实践活动,服务执法,实现执法力度与执法力度有机结合。
一是实行差异化管理。正面清单企业名单每季度动态更新,并在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上榜企业“无事”;根据污染程度、行业类别、环境风险程度等因素,对2466家污染企业进行了检查。单位应当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管理目录》进行分类监管,综合考虑是否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和具体环境管理需要等信息,分为甲级排污单位、一级排污单位、乙类污染物排放单位和丙类污染物排放单位中,甲类污染物排放单位356家,乙类污染物排放单位670家,丙类污染物排放单位1440家。
二是实施包容性监管。制定印发《关于减轻和减轻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和《免予处罚名单》,梳理列出9项不予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减轻处罚和不予处罚的情况, 2023年本市免除罚款案件46起,免除罚款金额1696.56万元;开展执法监督协助 为企业提供“体检式”协助,为企业“开药”“防病”,在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的不同阶段、环节为行政相对人提供直接协助、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与利益相关方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解读和说理,实现及时准确的法律传播。
三是推进非现场监管。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非现场检查,推进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 2023年,我市共有国家发展平台企业235家,即传率99.81%,毕传率99.88%。按照《九江市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考核暂行办法》(九环执法字[2022]1号)相关要求,34家负责运行维护的单位对我市辖区自动监控设施进行了评估并公示。其中,优秀1家,良好11家,合格8家,不合格14家。
四是加强信访工作处理。坚持“环境信访无小事”,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严格查处投诉举报。建立健全领导接待走访工作机制,定期带案走访,积极与访民沟通,提高群众满意率;密切关注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准确定位源头,迅速派出执法力量进行现场调查,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2023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因在“治理重复信访、化解积压信访”专项工作中的突出表现,获得生态环境部荣誉表彰。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弘扬生态环保铁军精神,继续创新科技监管和执法方式,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培训。同时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帮扶,积极引导企业和公众强化环保意识,深入打好保卫蓝天、碧水、净土的攻坚战,以高水平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水平,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