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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S管理制度

添加时间: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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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玖久物流有限公司GPS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的安全管理,保证车辆GPS监控管理系统的使用和监控,确保车辆安全稳定运行,有效预防和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车辆利用效率和车辆管理水平,对安装GPS终端的车辆实时动态监控,特制定本GPS监控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包括GPS管理人员工作规定和驾驶员管理规定等。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GPS监控管理归口调度室管理,调度和安全员为车队GPS监控员。第三章管理职能第四条调度室负责制定车辆GPS监控系统管理和使用方面的规章制度,不定期检查车队执行情况并按照公司要求参与监控人员的评选考核工作,检查考核车队车辆GPS监控运行管理及GPS监控平台监控工作到位率、基础管理资料的完善率;开展对车载终端管理情况的巡回检查与统计分析,定期向公司上报车辆GPS监控管理运行情况报表,定期通报车辆GPS监控、运行、上线率等情况;第五条调度室负责监控所辖车辆的即时行车状态,包括行驶速度、规定线路、疲劳驾驶等情况;负责填写监控记录,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发现故障问题及时向主管副总经理汇报;实施车辆GPS终端设备的归厂检查维护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保证GPS终端的正常上线率;实施车辆GPS终端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对损坏的终端及时更换并将故障设备返厂维修;通过路检路查、系统判定等手段,严厉查处驾驶人员的人为反监控行为。第四章日常业务流程第六条车队生产调度和安全管理员每日对运行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处理各类报警信息

并按照《GPS监控日志》填写要求做好《GPS监控日志》记录;检查当日运行车辆上线情况,对于不上线车辆予以落实原因,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不定时检查车队所属车辆运行速度,对于即将达到超速值车辆予以GPS终端短信通知。第五章监控人员相关管理规定第七条车队调度和安全管理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离岗,违者按照公司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执行。第八条车队调度和安全管理员对各类报警要及时处理,如有报警未处理者每次处以50元罚款。第九条车队每日进行检查维护,并做好GPS维护、维修台帐。如发现不执行者,对车队相关责任人处以200元罚款。第十条车队对于车辆的实时监控要到达指定地点休息为止,如抽查监控人员脱岗或睡岗者,对当班监控人员并处300元罚款。第十一条各车队调度和安全管理员认真查询车辆行驶状况,对超速、违章停车等要立即落实查证。对每辆车的违章超速必须及时告知驾驶员本人及车队负责人。第十二条车队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出场、归场检查制度。发现车辆GPS存在问题要及时上报,发生漏报、误报现象,车队负责人将给与200元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严肃处理。第十三条收取公司下发的GPS违章处罚通知单,并落实相关内容,对于有罚款款项的,必须给被处罚人开据收据,处罚款项在处罚通知单下发本日内上缴公司财务。第十四条车队生产调度必须严格规范夜间运行车辆上报工作,依据GPS监控平台实施监控,严禁出现漏报、不报的车辆,公司发生夜间监控车辆中有未报车辆运行将记录月底车队绩效考核项,并对车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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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人给100元处罚。第六章GPS设备驾驶员管理规定第十五条驾驶员要妥善保管、爱护车载终端设备,如车辆需要修理(包括电焊、拆装和更换电瓶等),要及时向调度、安全管理员进行情况说明后上报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断电,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私自断开或停止GPS终端设备的正常运行。如有擅自决定造成的终端设备损坏、车辆失控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并处500-1000元的罚款。第十六条严禁移除GPS终端安装封条、修改终端内部参数违者予以下岗培训处理。第十七条严禁私自断开、停止、移动、破坏、遮盖GPS终端设备,违者除按照市场价格赔偿损坏件外并处200元罚款;如屡次不改者,处以下岗培训或待岗处理。第十八条严禁对车辆报警按钮和终端手柄随意操作及设置密码、严禁用手柄发短信,违者罚款200元。第十九条严禁私自更改GPS终端线路连接方式、安装位置、添加终端电源控制开关,违者除责令恢复原貌外并进行下岗培训或待岗处理。第二十条GPS在使用过程中遭到人为破坏,如:(1)移动GPS天线;(2)遮盖GPS天线;(3)拔下GPS天线及GSM天线(拔下后过段时间又接上,导致有时无法监控);(4)对换GPS天线和GSM天线;(5)断开主电源,烧断保险丝;(6)取出或更换终端设备中的SIM卡;(7)故意破坏手柄;(8)洗车中设备进水(9)对终端设备不够爱惜,造成终端设备损坏等,由于以上原因造成GPS终端设备损坏的,按照市场价格赔偿损坏件,并将处以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

者,下车学习一个月。如出现其它该条规定未提及的人为损坏原因,参照此规定进行处理。第二十一条对拒绝管理人员进行终端维护、维修者,处以下岗培训或待岗处理。第二十二条GPS终端设备维修正常后,经维修人员、GPS监控人员、驾驶员三方确认后签字。如检查出现人为损坏问题,将对驾驶员处以500元罚款,并承担一切的维修费用。车辆出现三次人为损坏现象,情节严重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三条对超速报警进行轨迹回放落实查证者一律按违规违纪处理,处以罚款200元。第二十四条对当天超速超过3次,并给予警告但不理会者,处以600元罚款并进行下岗培训或待岗处理。第二十五条驾驶员必须遵守指定行车路线行驶,不得私自绕行和违反公司管理规定限速标准(高速公路白天6:00-21:00最高时速80公里/小时,夜间21:00-6:00最高70公里/小时;国道、省道白天6:00-21:00最高时速70公里/小时,夜间21:00-6:00最高60公里/小时)第七章车辆GPS监控终端检查制度第二十六条车辆GPS监控终端是车辆技术装备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纳入车辆日常管理范畴,实行例行检查维护和进出厂检查检验制度。对检查出GPS监控终端有问题的车辆,在车辆GPS监控终端问题和故障未排除前不予放行。第二十七条车队有互相监督、检查车辆GPS终端运行情况的义务。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管理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第二十九条本管理规定由公司调度室负责解释。长沙玖久物流有限公司200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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