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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核污水今起排海,开人类利用核能以来之先例

添加时间: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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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向海洋排放核事故污染水没有先例,也没有公认的处置标准。”

核污水排放方案_核污水排放标准_排放核污水全过程

文 | 韩舒淋

编辑 | 马克

在日本政府内阁会议通过排海计划两天后,日本正式启动了福岛事故核污水处理水排海行动。

根据东京电力公司发布的消息,日本当地时间8月24日下午13时3分,东京电力公司开始向海水排放核污水。根据东京电力公司披露的计划,东京电力公司在8月22日用海水稀释了部分核污水处理水,从8月24日开始排放,第一批将在17天内排放共7800吨废水。

8月22日上午,日本政府内阁成员会议决定于8月24日启动福岛核污水排海。日本首相岸田文雄称,日本政府将在未来数十年对排海负责,直到所谓“处理水”全部得到处置。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8月24日中午表示,“日本政府无视国际社会的强烈质疑和反对,单方面强行启动福岛核事故污染水排海,中方对此表示坚决反对和强烈谴责,已向日方提出严正交涉,要求日方停止这一错误行为。”

中国核安全监管部门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8月24日下午表示,“当前,我部按照监控重点区域、覆盖管辖海域、掌握关键通道的思路,正在组织开展 2023年度我国管辖海域海洋辐射环境监测。后续我部将持续加强有关监测工作,及时跟踪研判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对我海洋辐射环境可能的影响,切实维护我国家利益和人民健康。”

同日,中国海关总署发布公告,自8月24日起全面暂停进口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

尽管日本宣称排放的核污水处理水放射性水平低于监管标准,但核污水排海从无先例。有熟悉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核安全标准的专家对《财经十一人》表示,IAEA的《安全标准丛书》一共143部,是IAEA原总干事天野之弥所倡导的,也是针对福岛核事故的监管改进,但其中并无允许核事故废水直接向自然水体排放的“口子”。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亦强调,自人类和平利用核能以来,人为向海洋排放核事故污染水没有先例,也没有公认的处置标准。

核污水排海问题何来

日本福岛核事故污水处理问题已经延宕十余年。

2011年3月11日,日本地震引发的海啸导致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4台机组冷却系统断电失效,反应堆虽然停止运行,但堆芯衰变余热无法及时排出,导致1、2、3号机组出现堆芯融化,高温下反应堆安全壳内出现氢气,后续引发氢爆,厂房损毁,放射性废物被释放到陆地、海洋和空气中。

事故之后,熔毁的核燃料仍在持续释放余热,其中3号机组在2021年2月取出了所有核燃料,1号、2号机组剩余核燃料取出工作预计将持续到2031年才能完成。在此期间,电站需要持续向堆芯和乏燃料池注入冷却水,维持其低温状态,这些冷却水因而具备了放射性,是日本当前需要处理的核污水的主要来源。此外,降水和流经厂房区域的地下水也会受到影响。

这些受到放射性影响的核污水不断累积,如何处理,最终演变成难题。

当前,核污水的处理主要经过三步:

第一步,将受放射性影响的冷却水、地下水、雨水等收集起来,去除其中的铯、锶元素,然后经过除盐处理,储存在储水罐中。

第二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利用多核素去除装置(ALPS)去除污水中除氚(氢的同位素)以外的其他放射性元素,这部分放射性元素变为固态放射性废物单独储存。ALPS处理后的核污水依然含有放射性元素氚,储存在储水罐中。

福岛事故后,电站业主东京电力公司在2012年完成了多核素去除装置(ALPS)的开发,在2013年开始投入使用。

核污水排放标准_排放核污水全过程_核污水排放方案

第三步,由于氚元素难以从水中剔除,此外,碳-14也难以通过前述步骤去除,因此目前含氚的核污水仍然储存在电厂厂址新建的储水罐中。日本的排海方案,就是计划将这部分处理过的核污水经过充分稀释,达到远低于安全标准的水平后再排入太平洋。

核污水排放方案_排放核污水全过程_核污水排放标准

福岛核电站的核污水处理水储槽 来源:IAEA评估报告

在启动排海之前,由于堆芯还未完全取出,所以受放射性污染的冷却水会不断累积,即便经过处理,也逐渐逼近了当前储水罐储水能力的上限。

根据东京电力公司官网的数据,其现场的储水能力共约137万立方米。截至2023年5月18日,福岛核电站厂址内已经建了1073座储水槽,其中包括ALPS处理水储槽1033座,锶处理水储槽27座,海水淡化处理水27座,浓缩盐水1座。截至6月29日的最新数据是,储水总量已经达到133.8万立方米,已经达到总储水能力的97%。

核污水排放方案_排放核污水全过程_核污水排放标准

截至6月29日,福岛核电站储槽总容量及当前利用情况 来源:东京电力公司

难以处理的氚元素需要经过充分稀释之后排入海中,方案对此设立的标准是放射水平低于1500贝克勒尔/升。与之相比,日本国家安全标准是6万贝克勒尔/升,世界卫生组织(WHO)制定的饮用水标准是10万贝克勒尔/升。

核污水排海争议不断

自从2021年4月日本内阁提出向太平洋排放处理过的核污水计划后,就不断面临包括中国在内的邻国强烈反对和质疑。而日本则在不断争取国际社会支持,其中关键的进展在于IAEA的认可。

2023年7月4日, IAEA总干事格罗西( )在东京向日本首相岸田文雄递交了评估报告,认为其方案符合IAEA的安全标准,排放处理过的核污水对人与环境的放射性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格罗西在报告的前言中强调,处理核污水排海计划是日本政府的决定,评估报告并不是对这一政策的背书或推荐( a nor an of that )。

IAEA评估报告工作组由来自IAEA秘书处的工作人员和阿根廷、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法国、马绍尔群岛、韩国、俄罗斯、英国、美国、越南的专家组成,这些专家以个人身份在工作组任职,向IAEA提供咨询意见。

IAEA的评估报告是在2021年4月应日本政府请求而做的,历时近两年。评估报告发布后,围绕处理污水排海的争议和担心仍远远没有消除。

报告发出之后,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在7月4日傍晚表示,这份报告未能充分反映各方专家的意见,有关结论未能获得各方专家一致认可。中方对机构仓促出台报告表示遗憾。

据《环球时报》7月报道,参加IAEA福岛“多核素处理系统(ALPS)处理水”排海问题评估技术工作组的中国专家——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刘森林研究员表示,IAEA的评估报告具有很大的局限性,这份评估报告既没有包括核污染水净化装置的有效性和长期可靠性,也没有解决国际社会对日方排海决定正当性的关切,更没有就后续审查评估任务和长期监测安排进行充分讨论并作出妥善安排。

刘森林认为,IAEA的评估属于国际同行评估性质,主要基于日方提供的数据和资料作出评估并提出意见。在近两年的评估工作中,技术工作组各方专家就处理后核污染水排海所涉及的政府职责与功能、主要原则与安全目标、授权程序、源项表征、排放系统及过程的安全问题、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源监测与环境监测计划、职业辐射防护、公众咨询与相关方参与等技术性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既有共识也有分歧,并未完全形成一致意见。“IAEA发布的这份报告并不代表IAEA认可日方排海决定的正当性,也不代表IAEA批准日方向海洋排放核污染水。”刘森林强调。

另据近日的报道,中俄两国曾在7月下旬联合向日本政府和IAEA提出包含20个项目的质询清单,主张水蒸气排放影响更小,但其成本大约是排海方案的10倍,但日本政府不予接受。

日本驻华使馆在其官网上发布问答称,日本预计释放入海的ALPS处理水中氚的排放量为每年22兆贝克勒尔,是中国浙江省的秦山核电站每年排放量的约十分之一,分别是广东阳江核电站、福建宁德核电站,以及红沿河核电站每年排放量的约五分之一。

对此,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曾在7月发布答记者问表示,事实上,日本福岛核污染水和世界各国核电厂正常运行液态流出物有本质区别。一是来源不同,二是放射性核素种类不同,三是处理难度不同。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来自于事故后注入熔融损毁堆芯的冷却水以及渗入反应堆的地下水和雨水,包含熔融堆芯中存在的各种放射性核素,处理难度大。相比之下,核电厂正常运行产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工艺排水、地面排水等,含有少量裂变核素,严格遵守国际通行标准,采用最佳可行技术处理、经严格监测达标后有组织排放,排放量远低于规定的控制值。

生态环境部强调:要高度警惕这种“恶人先告状”、企图混淆视听、蒙混过关的图谋。我们反对的是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从来没有反对核电厂正常运行排放。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有关误导宣传代替不了事实真相,方案设计代替不了工程实践,口头承诺代替不了真实结果,精心包装的方案掩盖不了企图转嫁危害的图谋,有限的选择性抽查代替不了长期公正的国际监督。

有熟悉核安全标准的专家也对《财经十一人》强调,正常运行的核电站废水处理有成熟的规范标准,而福岛排放的是事故污水,目前并无标准允许其直接向自然水体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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