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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环保督察组向渭南反馈: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不优

添加时间:2024-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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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0日至6月8日,陕西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渭南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8月2日,督察组向渭南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情况。当天,渭南市就召开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动员会,就做好督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督察认为,渭南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渭南市委、市政府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战略位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抓好“十项重点工作”,强化周调度、月小结、季考核、年度奖惩。出台《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渭南的实施意见》,确定100项具体任务,统筹推动“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担纲领衔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和秦岭、桥山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设立秦岭、桥山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清洁能源替代41.8万户,建成清洁煤配送中心20个,淘汰老旧车23856辆,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2865户,完成工业炉窑综合整治项目60个,治理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35家,拆改燃煤锅炉4500余台,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295台。2020年渭河潼关吊桥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5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15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全面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2%,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0%。

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产业转型逐步展开,加快污染企业退城入园步伐。实施工业倍增计划,做优特色产业,做强先进制造业,做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组织开展重点企业帮扶、土壤污染防治、秦岭生态环境等10余项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尾矿库等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资金保障稳中有升,环保类支出逐年增加。

渭南市高度重视边督边改工作,严肃查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督察结束时,督察组转办的328件群众环境信访问题已办结245件并向社会公开,共责令整改225家,立案处罚21家,罚款19.76万元,约谈247人,问责10人。

督察指出,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明显进展,但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不优,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与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差距。

>>问题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压实不到位。多数领导干部反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上热下凉”的问题,“一岗双责”意识还未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尚未形成。个别市级单位和县区对自身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了解、不掌握,有些部门对责任清单明确的职责任务推诿扯皮,导致部分工作挂空挡、难落实。

部分工作落实有短板。连续两年因未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被生态环境部致函。煤炭管控问题长期未解决,2019和2020年均未完成煤炭削减任务。集中供热普及率长期偏低,截至2020年底,全市集中供热覆盖率仅31%。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指标未完成。桥山生态环境监管不够有力。

黄河干支流治理还需加快。潼关县黄河风景区、七里村护岸工程10号坝和合阳县金水河等3个排污口仍有生活污水排入黄河。潼关县双桥河五条支流沿岸的17家企业均存在向河道倾倒垃圾、排放生活废水等问题;合阳县金水河流域的工业园区污水排口、污水处理厂溢流口、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排口均未整治到位。

陕西环保督查_陕西省环保督导组_陕西省委环保督察情况通报

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够有力。富平县因浅层地下水超采被水利部列入黄河流域地下水超载名单,全县井灌区335眼农灌井中有取水许可证的仅5眼。华阴市鸿顺达混凝土拌合公司、张城砖厂和大荔县经济开发区65家企业无取水许可证,违规取用地下水。

攻坚克难不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的12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未完成,生活污水超标排放。蒲城县城南污水处理厂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接收大量工业废水,污水超标排放。华阴市污水处理厂管理混乱,出水氨氮、总磷超标,长涧河污水排口附近水面发黑发臭。华州区瓜坡镇污水处理厂进水井设有暗排口,污水直排石堤河。

整改用力不够。扬尘污染问题反弹严重,高新区建筑工地监管缺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无证施工工地查处不力,“红黄绿”牌动态监管未全覆盖;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对建筑工地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情况监管不严、履职不力,对多次督办且明确要求高限处罚的部分项目不予处罚、屡督不改,对市政工程监管流于形式,数字城管平台无法正常运行。

环保为民不够。华阴市和华山风景区对310国道管护职责不清,景区道路两侧的闲置厂房内杂乱堆放大量生活、建筑垃圾和石渣石料。市县两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对餐饮油烟污染管控不力,临渭区餐饮集中区域普遍存在没有公共烟道、排放口设置不规范、油烟净化设施运行不正常、无油烟清洗记录等问题。督察期间,群众对生活垃圾处置和畜禽养殖污染投诉较多。

大气环境治理仍有短板。渭南各县区普遍存在已完成“双替代”区域散煤复烧、散煤打击力度不够、煤质检测覆盖率低、清洁煤配送中心销售劣质煤、电力扩容不彻底、天然气气源难保障等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未落实“采暖季每月、非采暖季每季度”抽查检测煤质全覆盖的要求。白水、澄城等县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部门作用发挥不够,联合检查、抽查验收、打击散煤等职责落实不力,秋冬季散煤复烧、销售等随处可见。老旧车辆淘汰底数不清,市公安部门登记拆解报废车辆数与市商务部门登记数不一致。

水生态环境历史欠账较多。渭南市已建成的205个镇村级污水处理厂(站)(含人工湿地)中,54个运行不正常;18个重点镇管网缺口214.6公里。“河、湖、渠长制”落实不到位,渭北各县因历史原因保留的排碱渠已基本沦为排污渠。卤阳湖管委会在天卤湖建设的导流涵洞难以满足排碱渠污水下泄要求,导致中干沟排碱渠污水溢流天卤湖,环境隐患长期未得到解决。

环境安全风险依然较大。省安委会要求整治的澄城县、华州区、富平县庄里镇3个风险等级A类的化工园区,至督察时均未整治到位。华阴市蒲峪金矿尾矿库土壤污染治理不彻底,环境安全隐患未消除。危险废物管理存在漏洞,汽修行业废机油、废电瓶管理不规范,医疗废物产生量和处置量不一致。

>>整改:要求逐案深入核查 严肃责任追究

督察要求,渭南市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清区域生态环境形势,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牢固树立党委政府同抓共管、共同担当的生态环保意识,刚性落实目标责任考核各项要求。要下大气力加快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紧密结合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加快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雨污分流、乡镇污水收集等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快秦岭、桥山区域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对督察组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要逐案深入核查,逐一厘清责任单位和个人,及时启动问责追责机制,严肃责任追究。

督察强调,渭南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于督察报告签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报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渭南市委、市政府处理。

||据《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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